本處編制置處長一人綜理處務;並置副處長一人襄助處長處理處務;另依業務性質設置財務管理科、菸酒管理科、公有財產科及庫款支付科四科,各置科長一人綜理科務。
財政處之組織共分三層: 第一層:處長 第二層:副處長 第三層:專員及四個科(財務管理科、菸酒管理科、公有財產科、庫款支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