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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庫署新聞稿

  • 分類:菸酒管理科
  • 發布單位:菸酒管理科
  • 發布日期:107-11-20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本(107)年11月13日在基隆港東17號碼頭,查獲雜貨船載運以酒箱包裝私菸案件後,經溯源於連江地區全面清查可疑處所,11月15日查獲與走私雜貨船同品牌私菸案件3案共54萬4,038包,為連江地區首宗大型私菸案件,全案因涉嫌違反菸酒管理法,已依法予以查扣。
因應菸稅調漲提高菸品走私誘因,財政部於105年10月20日函頒「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復於106年4月28日、10月30日及今年6月22日三度邀集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內政部警政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及地方政府等檢討修正,並由財政部國庫署統合各查緝機關落實執行,有效打擊不法,遏阻菸品走私;經各查緝機關積極協力執行並發揮團隊合作精神,展開全方位之查緝,該方案執行迄今(107)年11月15日止,計查獲私菸逾4,014萬餘包,已具成效,充分展現政府嚴正執法之決心。
財政部國庫署重申產製、輸入、運輸、販賣私菸行為,將依菸酒管理法論罰並沒入違規菸品,其中產製私菸者,最高可處新臺幣1,000萬元罰鍰;運輸、販賣私菸者,最高可處新臺幣600萬元罰鍰;輸入私菸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不法業者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政府嚴正執法之決心,亦呼籲國人不要購買來路不明或售價顯不合理之菸酒,以免危害身體健康,並鼓勵檢舉(全國免付費檢舉專線0800-867890),檢舉人獎勵金每案最高額可達新臺幣480萬元,希望透過全民共同合作,打擊不法,以維護大眾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楊科長明政
聯絡電話:(049)233-2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