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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縣有非公用土地之租金如何計算?有無優惠?

  • 發布單位:公有財產科
  • 聯絡人:陳怡蓁

一、依「雲林縣縣有非公用基地出租作業要點」第2、3點規定辦理。

二、本縣縣有基地每年之租金率,不分使用分區,一律按收租當期土地申報地價年息百分之五計收,例外優惠可按應繳租金率6折計收(即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