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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庫署新聞稿

  • 分類:菸酒管理科
  • 發布單位:菸酒管理科
  • 發布日期:106-01-16

 財政部國庫署前接獲檢舉網路違法販賣外包裝標示為「Four Loko」之酒品,經移請嘉義縣政府處理,於昨(106年1月11)日由該縣財政稅務局會同警察局刑警大隊採取刑事偵查手段,順利查獲業者「違法販售」事實,並驗出該酒品含2級毒品伽瑪羥基丁酸(俗稱神仙水)成分,全案已由嘉義縣警察局刑警大隊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菸酒管理法」函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至於該酒品究為合法廠商產製真品,抑或不法業者違法仿製,將進一步查證。
  根據國內外媒體報導,美國產製之「Four Loko」酒品(俗稱失身酒、斷片酒),飲用後短時間有易醉、喪失記憶等現象。財政部國庫署表示,在該酒品安全疑慮未能釐清前,已採取下列措施:
一、105年9月21日函請各地方政府、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及財政部關務署等相關查緝機關依「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加強查察違法輸入該酒品案件。
二、針對該酒品之安全疑慮,並經洽詢衛生福利部及學者專家意見,另函請駐外單位協助蒐集國際資訊,以供研判。
三、為維護國人飲酒安全,該酒品迄未核准進口販售,業於105年11月25日正式公告,在釐清該酒品之相關安全疑慮前,暫停受理該酒品之衛生查驗申請(含免驗)(亦即禁止該酒品進口販賣)。
  財政部國庫署再次呼籲,切勿飲用來路不明酒品,以免危害身體健康。此外,目前網路賣酒屬違法行為,請勿以身試法。民眾若有發現於網路違法賣酒情事,請踴躍提出檢舉,檢舉方式可撥打全國免付費檢舉專線0800-867890提出檢舉,如經查獲私劣菸酒,檢舉人獎勵金以罰金罰鍰及沒收沒入物變價款金額20%計算,每案最高額可達新臺幣480萬元獎金,歡迎國人共同打擊不法,以維護消費權益。

聯絡人:楊科長明政
聯絡電話:(049)2332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