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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報載地方財政8縣市重度昏迷 縣府回應

  • 分類:財務管理科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3-04-21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3.4.21
公民三九三公民平台依據美國地方財政標準,指雲林縣政府落在重度昏迷葉克膜區,雲林縣政府表示,縣長蘇治芬任內嚴格控管債務累積,將上任之前平均每年高達35億元之新增債務降為4億元,努力阻止財政惡化,但中央長期稅收分配不公,造成窮縣被邊緣化,是雲林縣財政困窘的主因。改善地方財政的根本之道是請中央儘速修正財劃法。

雲林縣府表示,財政困境肇因中央長期稅收分配不公,且於資源分配時「重直轄市、輕縣市」,造成窮縣被邊緣化,地方政府在自有稅收不足以維持基本財政支出情形下,極度仰賴中央財政補助,縣府每年歲出預算有近8成須靠中央補助,如未儘速修改財劃法並加入平衡城鄉差距之分配指標,僅靠地方政府實施開源節流的杯水車薪,仍極度難以落實地方自治的願景。

不過雲林縣政府在財政困境下,仍積極自力辦理各項開源節流措施,經多年努力,完成土地開發等案,繁榮地方、取得各項公共設施用地及減輕財政負擔並產生盈餘挹注縣庫;另外,持續加強辦理應收未收之罰鍰、稅捐清理, 101年更獲得財政部「稅捐稽徵機關防止新欠清理舊欠競賽」-地方稅捐機關乙組第2名;又積極配合中央政策,調整土地公告地價及公告現值占市價之比例,實質增加地方稅收,目前亦積極研擬開徵土石採取特別稅以開闢新財源。

縣府也訂定了「雲林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103年度預算分配執行節約措施」,確實節省非必要性支出,減少縣庫失血,開源節流雙管齊下,在縣長蘇治芬任內嚴格控管債務累積,將上任之前平均每年高達35億元之新增債務降為4億元,使雲林縣縣民平均每人負債長年皆維持在3.5萬元內,避免債留子孫。

縣府強調,六輕在縣內造成的各項負擔與成本,相較其創造的稅收99%上繳中央,僅1%留給本縣,極不公平與不道德,此次媒體的報導更是突顯現行稅制分配的不公,縣府幾經嚴正的控訴與呼籲,儘速修正財劃法,並聯合嘉義縣、屏東縣聯合提出之修正意見「每戶可支配所得、農林漁牧產值」兩指標納入修法版本,預計修法後本府每年可增加20億元的分配金額。

縣府認為,改善地方財政的根本之道是請中央儘速修正財劃法,改善中央分配予地方資源太少及各縣市間資源分配不均之結構性問題,未來將持續配合中央財政健全方案辦理各項開源節流措施,努力使縣政機能正常運作,並落實地方自治的願景。